警方荃灣工廈發現「炸藥庫」至今拘捕3人 檢獲「TATP」爆炸品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21 14:35

最後更新: 2019/07/21 16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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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在工廈劏房發現「炸藥庫」,拘3男子(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荃灣德士古道142號工廠大廈劏房「炸藥庫」,警方至今拘捕3名男子,年齡介乎25至27歲,消息指,被捕男子包括民族陣綫姓盧(27歲)男成員;另外,兩人分別在荃灣及上水區拘捕,其中姓鄧(25歲)男子是香港獨立聯盟成員,另一男子姓侯(25歲),3人均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。現正被扣留調查。

行動中,警方在單位內發現一批「三過氧化三丙酮」(Triacetone Triperoxide (TATP))。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支援,將該批「TATP」安全處理。警方疏散上址工廈內及附近一帶的人,事件中無人受傷。

另外,人員在單位內檢取共10枚燃燒彈、3支鏹水、1罐電油、3支彈叉、1把牛肉刀、一些化學物品、一批口罩及燒杯。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,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。

其中兩名被捕男子其參與組織均在Facebook發表聲明,指涉事地點只是擺放存放音響及其他宣傳物資,未知為何會有爆炸品。兩人現正由律師跟進保釋事宜。

根據第200章《刑事罪行條例》54條,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、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,製造、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,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,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。則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,均屬犯罪,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可處監禁20年,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。